浙江法制报:搜索“蜻蜓皮鞋”图片传到自家网店 “蹭”名牌商标被告上法庭
来源: 通讯员 陈宁宁
2023年04月28日
2023年04月28日
“自从公公和我遇到这个事,家里没有了收入,现在我们万分后悔,赔偿了权利人,也退缴了违法所得,请求法庭从宽处理。”法庭上,叶某痛哭失声,认罪悔罪。
4月25日,温州瓯海法院在数据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
2021年10月起,马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温州市鹿城红蜻蜓皮鞋厂许可,在租用厂房内生产假冒“蜻蜓牌DRAGON-FLY”注册商标的皮鞋,并销售给儿媳叶某,违法所得3万余元。
叶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经营的电子平台店铺,销售假冒“蜻蜓牌DRAGON-FLY”注册商标的皮鞋,销售额达88万余元。
案发后,二人均已退缴违法所得至法院,赔偿温州市鹿城红蜻蜓皮鞋厂损失26.5万元并取得谅解。
经比对,涉案商品的商标标识与上述注册商标标识的文字、图案、字母完全相同,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
面对法官讯问,叶某称商品图片是她在网站上搜索关键词“蜻蜓皮鞋”,找到其他网店销售该皮鞋的图片,就从对方的主页上盗取了商品图片、详情介绍等,并将这些信息上传至自己网店,用于侵权产品的广告宣传。
最终,法院对该案当庭判决,马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叶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4万元。
编辑: 夏卢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