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对这类经营户实施免于处罚
2024年09月24日
近日,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监督抽检,发现辖区内某农贸市场一家白条家禽摊待售的鲜三黄鸡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构成违法行为。摊主通过“浙食链”提供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统一销售凭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相关收款收据等进货来源,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并将线索移送至上游经营户所在市场监管所。
“浙食链”全称为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将食品生产至消费的各环节进行扫码信息叠加和数据归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实现食品(食用农产品)可时时追溯、事事倒查,形成风险隐患管理闭环。“我区各大农贸市场及部分商超已推进‘浙食链’上链,市民在日常购买食品时,可扫描食品旁边的二维码,了解食品的生产日期、进购时间、进购来源和检测报告等。”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瞿溪(泽雅)市场监管所科员王杰提醒道。
近年来,瓯海开展“重点主体、重点品种”浙食链上链专项攻坚工作,推动瓯海辖区内的菜篮子蔬菜批发市场下游采购商全面使用“一卡通”交易,目前已实现辖区内农贸市场经营者、连锁超市、商场、食品配送企业等单位上链率、刷卡率达90%以上。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重点主体目录,对11大类重点品种、5类重点主体全面推广“浙食链”应用。其中重点品种,特别是果蔬类、禽畜肉类产品,按照“上游报备进货信息、下游扫码交易流转”原则,基本实现溯源信息和检测合格信息“浙食链”绿码流转;并要求各经营户在明显位置张贴“浙食链码”,顾客购买时扫一扫,即可查看该批次产品信息。截至目前,瓯海区“浙食链”激活主体6540家,产品品种3840样,其中食品销售主体激活1512家。
编辑: 马慧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