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再加码
来源:瓯海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2024年10月18日
为满足老年人更多需求,惠及更多老年人家庭,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明确了具体补贴政策,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居住生活环境。
考虑到部分老年人家庭厨卫设施条件相对较好,对行走便利、康复理疗、智能监测等其他类产品更有需求,老年人家庭可仅选购其他类产品。所有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不再受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15%(最低1000元)的规定限制。开具的发票抬头必须为老年人姓名,备注栏有申购优惠码备案号。
老年人家庭通过“浙里办”APP线上申领申购优惠码,向区民政局申领补贴,上传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购置产品清单、支付凭证和发票。涉及施工改造的,需企业上传改造合同、购置产品和改造前后照片。经区民政局审核并入户核对通过后,即可享受补助。
鉴于厨房和卫生间改造均具有整体性,老年人家庭在适老化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择必需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整体改造,享受相应补贴,但不包括购置家电类产品。为满足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增加部分产品目录清单,并委托第三方提出单件产品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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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马慧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