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要闻 聚焦 监督 文化 视频 媒体看瓯海 关注 辟谣 专题 图说瓯海

企业排污登记如何延续?瓯海区最新办理指南来了!

2025-04-17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2025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分享

瓯海区各排污登记单位:

我区自2020年起全面实施排污登记管理制度,登记有效期为5年,由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显示,2025年全区将有3000余家排污单位的登记有效期陆续届满。请相关排污单位务必在有效期满前20日内进行延续登记,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临期登记回执参考样式:

图片.png

延续登记操作步骤:

1、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点击“网上申报”。

图片.png

2、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

图片.png

若忘记用户名或密码,可通过点击登录页面下方“忘记用户名了?忘记密码了?”,输入注册使用的手机号找回;若忘记手机号,可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行政审批科(88530265)修改手机号。

3、进入企业界面后,选择“登记延续”操作,点击“登记延续”。

图片.png

图片.png

4、核实原登记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完善。

①首先核对排污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②根据系统提示,认真核实基本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记载是否准确,如实填报延续登记内容,涉及产生工业固废和工业噪声的单位还应补充填报相应模块信息。

③根据《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相关要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第3至99类的排污登记管理单位,在延续、变更排污登记时,按照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如实填报,排污登记表内容包括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等。

图片.png

5、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请排污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存。

已超期排污单位操作步骤

第1、2步步骤同上;

3、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注销”把失效的排污登记注销。

图片.png

4、注销后,点击“排污登记”进行重新登记,登记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完善,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

填报注意事项

1、延续登记时,应认真核实基本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是否准确,如实填报延续登记内容,涉及产生工业固废和工业噪声的单位还应补充填报相应模块信息。

2、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排污单位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销排污登记表。因项目变动达到申领排污许可证要求的,应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

3、排污登记不收费,排污登记操作简单,各排污单位应从电脑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 (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cas/login)进行登记,办理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非官方入口,如微信小程序等均为虚假信息。

4、排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排污登记单位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满前二十日内进行延续登记。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 马慧琼  

本文转自:瓯海新闻网 ohnews.cn